本公司于1993年10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议,会议讨论了发展延中公司的计划,并 表示满意。为了使公司进一步发展及股份的规范化,董事会讨论了公司的1993 年增 资配股方案,和拟建“中宝实业公司”的意向。根据国务院令第112号《股票发行与 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上述决议提请本次(临时)股东会(通信方式)审议,公告 如下:
    一、通信会议内容:审议1993年增资配股方案。
    1、增资投向:(1) 全资设立子公司“上海延中办公用品实业公司”和“上海中 宝实业公司”,前者以专业生产办公用机械和晒图纸为主,后者以经营建筑装潢材料 为主。(2) 中港合资创办“上海海鑫针织时装有限公司”和“上海程鑫塑料包装有 限公司”,前者以生产针织时装为主,后者以生产塑料包装薄膜为主。(3) 对原有企 业追加投资及商品房的投资。上述总投资近壹亿元人民币。
    2、配股对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的全体股东(法人股、社会个人股)。
    3、配股比例、价格:初步方案为每1股配售1股,配售价每股3.50元 ,待股东会( 通信方式)表决后报证管部门审批,在报批过程中,配股比例和配股价格如有变动,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与证管部门协商确定。
    二、参加通信会议对象:
    1993年12月1日登记在册的法人股和社会个人股股东。
    三、通信表决方式:
    凡属参加通信会议对象的股东均可采用通信表决的办法(表决单附后)审议1993 年年度配股方案。通信表决的截止日为1993年12月7日(以邮戳为准)。
    
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