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南证券”)作为本公司2005年度配股的保荐机构,曾委派史金鹏先生、王晖先生作为本公司的保荐代表人。本公司日前接到西南证券函件,因工作变动,史金鹏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2005年度配股的保荐代表人,西南证券另委派马明星先生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