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4年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04年12月24日上午在上海召开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议程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见公司公告临2004-023号)
    (2)审议关于增选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见公司公告临2004-023号)
    (3)审议关于公司与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商标许可合同>续签协议》补充协议Ⅱ”的议案(见公司公告临2004-024号)
    (4)审议关于公司与方正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见公司公告临2004-023号)
    2、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4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12月15日)
    (2)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规定可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人员。
    3、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请务必于2004年12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6层
    “方正科技”股东大会秘书处
    联系人:戴继东
    联系电话:(021)58407668-654
    传真:(021)58408970
    邮政编码:200120
    (3)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6层“方正科技”股东大会秘书处
    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2004年12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投票代理委托事宜详见《公司章程》第49条、第50条、第51条、第52条等。
    (4)会期半天,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5)会议具体召开会场、时间待股东大会登记、确定会场后,另行通知登记开会股东。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