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参加表决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纪宝成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表决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终止向方正集团购买方正大厦部分楼层使用权的合同并向方正集团租赁方正大厦部分楼层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公司2004年4月15日第六届董事200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方正集团购买方正大厦部分楼层使用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拥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中关村“方正大厦”建成于2003年,为统一形象,加强管理,公司租用方正大厦第七、八楼办公室作为在北京统一的办公场地。为长期租用该办公场地,公司原决定将向方正集团购买方正大厦七、八楼19年使用权,面积为7579.07平方米,评估价为9232.62万元,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也于2004年4月17日公告了此购买使用权的议案。
    由于该方正大厦的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4月17日该公告发布之后,公司接到了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关注和询问,股东们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经详尽调查后判断转让方存在在较短时间内无法办理取得产权手续的可能性,从尊重股东的建议出发,为减少由于大厦产权手续在短期内无法办理下来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从审慎原则出发,决定终止向方正集团购买方正大厦部分楼层使用权的合同。
    同时,为统一公司形象,加强公司管理,继续使用方正大厦作为公司在北京的统一办公场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方正集团租赁方正大厦部分楼层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04-012号)
    2、关于修改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
    因董事会同意终止向方正集团购买方正大厦部分楼层使用权的合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原议程“审议关于公司向方正集团购买方正大厦部分楼层使用权的关联交易议案”不再列入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议程,2003年度股东大会其他议程不变。
    3、关于公司向方正科技集团苏州研发有限公司出售上海方正科技软件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04-013号)
    4、关于公司向方正集团购买北京方正蓝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04-013号)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