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5月30日在上海工人疗养院多功能会议厅召开了第15次股东大会,大会登记股东331人,代表股数19645217股,实际出席大会股东312人,代表股数19,402,2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参加大会的股东表决并经上海市徐汇区公证处对整个大会过程公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1996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三、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配股方案:
    1、配股比例:以1996年年底公司总股本10368万股为基数,以10:3的比例实施配股,本次配股总额为3110.4万股。
    2、配股价格:人民币6~8元。
    3、资金用途:投资“洁净饮水综合开发项目”及增加公司流动资金。
    4、有效期:本次配股方案有效期截止到1998年4月30日。
    5、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具体事项,包括决定配股总额、配股时间与配股价格等。
    本次配股方案须报请上海市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五、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
    1996年公司全年税后净利润为33,542,197.82元,提取法定公积金4,037,717.19元(提取比例为10%),提取法定公益金为3,695,898.67元(提取比例母公司为10%,子公司为5%),提取任意公积金91,971.44元(公司下属中外合资企业提取),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106,207.08元,1996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9,822,817.64元。1996年度利润暂不分配。
    
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