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5月30 日在上海工人疗养院多功能会议厅 召开了第10次股东大会,大会登记股东331人,代表股数19645217股, 实际出席大 会股东318人,代表股数194022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 1%, 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与《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参加大会的股东表决并 经上海市徐汇区公证处对整个大会过程公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1996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三、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配股方案:
    1、配股比例:以1996年年底公司总股本10568万股为基数,以10:3 的比例实 施配股,本次配股总额为3110.4万股。
    2、配股价格:人民币6-8元。
    3、资金用途:投资“洁净饮水综合开发项目”及增加公司流动资金。
    4、有效期:本次配股方案有效期截至到1998年4月30日。
    5、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具体事项,包括决定配股总额、 配股时间与配股价格等。
    本次配股方案须报请上海市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五、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
    1996年公司全年税后净利润为33542197.82元,提取决定公积金40 37717.19元 (提取比例为10%),提取法定公益金为3695898.67元(提取比例母公司为10%, 子公司为5%),提取任意公积金91971.44元(公司下属中外合资企业提取), 再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106207.08元,199 6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9822817.64元, 1996年度利润暂不分配。
    
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