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近期将有对股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披露。为此,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06年8月29日9:30起停牌,直至公布该信息。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