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持股变动情况:
    1、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 年8 月19 日收到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2005)浏民初字第1348 号民事调解书。凯达(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陆万元整(¥2916 万元),凯达(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05年8 月8 日以其在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10.71%的股权(计1350 万股,按“浏阳花炮”2004 年年报公布每股净资产为2.21 元,折价人民币2916 万元)抵偿给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人民法院已做出(2005)浏民初字第1348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通知公司,上述1350 万股法人股已于2005 年8 月18 日经司法过户至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至此,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13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凯达(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 年8 月19 日收到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2005)浏民初字第1371 号民事调解书。湖南聚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欠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陆万元整(¥2916 万元),湖南聚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愿于2005 年8 月10日以其在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10.71%的股权(计1350 万股,按“浏阳花炮”2004 年年报公布每股净资产为2.21 元,折价人民币2916 万元)抵偿给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人民法院已做出(2005)浏民初字第1371 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通知公司,上述1350 万股法人股已于2005 年8 月18 日经司法过户至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至此,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13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聚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股份转让后主要股东(及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东性质 浏阳市财政局 55678320 44.19 国有股 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0 21.43 境内法人股 魏祥鲁 3469320 2.75 个人股 熊孝勇 252360 0.20 个人股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没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2005)浏民初字第1348 号民事调书;
    2、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2005)浏民初字第1371 号民事调书。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