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汉华主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为86147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6000000股的68.3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方式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投资组建浏阳花炮国内销售公司的预案》。
    同意股份数为861476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陈敏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和《规范意见》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