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临时董事会于2002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怀泉主持,公司实有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4名,杨瑞龙、刘力二位独立董事全权委托黄平董事予以投票表决,乐根成、魏祥鲁、蒋新怀三名董事因公差在外没有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表决。公司3名监事全部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关于用BPP阻燃剂项目部分资金收购浏阳市有机化工有限公司全部实物资产和出资设立湖南浏阳花炮阻燃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项目募集资金,加快BPP阻燃剂项目的建设速度,确保投资收益,降低经营风险成本,公司根据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孜湘评报(2002)第2-9号〗浏阳市有机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湖南湘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湘资(2002)评字第058号〗浏阳市有机化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以及BPP阻燃剂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用BPP阻燃剂项目部分资金伍佰贰拾伍万元(525万元)收购浏阳市有机化工有限公司全部实物资产,用于加快BPP阻燃剂项目的实施。该部分资产帐面价值503.96万元,评估后价值539.95万元,评估增值35.99万元。
    在收购浏阳市有机化工有限公司全部实物资产后,本公司以该部分资产作价525万元出资,并以货币资金1302万元共计出资1827万元,占注册资本81.13%,浏阳市有机化工有限公司以无形资产425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8.87%,共同设立湖南浏阳花炮阻燃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52万元人民币,并由该公司实施本公司原招股说明书中BPP阻燃剂项目。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