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有效地利用资金,尽早向股东提供回报,公司准备取消原订独立建设阻燃剂项目的方案,改为与浏阳市有机化工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湖南浏阳花炮阻燃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对于这一议案,我们有如下意见:
    第一,根据公司管理层提出的理由,这一方案的出发点和意愿是好的,是为股东着想的。
    第二,阅读方案的可行性报告,我们认为抓住并解决下面四个重要问题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减少投资风险的重要措施:
    1、根据新公司组建方案和有关出资内容,有机化公司已经将非专利技术和销售网络作价转换为新公司的股份。因此,新公司必须完全取得对阻燃剂销售渠道,非专利技术的全部控制权,以保证新公司未来业务的顺利进行。
    2、新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层安排要能保证其运作的有效性,切实防止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和对公司利益的侵害。
    3、新公司的组建步骤,特别是双方出资的到位时间、方式和查验问题。
    4、由于BPP阻燃剂尚未进行过工厂化生产,技术风险很高,应定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步骤和应对方案,以便在出现技术问题,BPP阻燃剂项目无法按照预计规划进行甚至部分失败时尽量减少损失。
    
独立董事:杨瑞龙 刘力    200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