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 5月16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乐根成主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和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4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0000000股的68.57%,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方式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 项逐一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数为46072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5.98%;反对股份数为0 股,弃权股份数为192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4.02%。
    二、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数为46072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5.98%;反对股份数为0 股,弃权股份数为192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4.02%。
    三、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股份数为46072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5.98%;反对股份数为0 股,弃权股份数为192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4.02%。
    四、通过了《公司2001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02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份数为46072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5.98%;反对股份数为0 股,弃权股份数为192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4.02%。
    五、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97170030.7元, 主营 业务利润42618937.51元,实现利润总额25870676.74元,减去湖南浏花金峰纸业有限 公司-25068.94元,按33%计征企业所得税8105649.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6506 .93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17866603.24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盈余公积和 5% 公益金共计2668514.45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5198088.79元。同意将其未分配 利润以2001年末公司总股本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 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0万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5股。剩余1198088. 79元全部转入下年度。
    以2001年末公司总股本7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 股。
    同意股份数为31072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64.73%; 反对股份数为 15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31.25%,弃权股份数为1927400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股份总数的4.02%。
    六、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为46072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5.98%;反对股份数为0 股,弃权股份数为192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4.02%。
    七、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为46072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5.98%;反对股份数为0 股,弃权股份数为192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4.02%。
    八、通过了《关于增设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聘任杨瑞龙先生、刘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其津贴为每人每年 45600元。
    杨瑞龙,同意股份数为46072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5.98%;反对股 份数为0股,弃权股份数为192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4.02%。
    刘力,同意股份数为46072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5.98%;反对股份 数为0股,弃权股份数为192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4.02%。
    九、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继续聘任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2 年度的审计 机构。其报酬为20万元。
    同意股份数为46072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5.98%;反对股份数为0 股,弃权股份数为192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4.02%。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陈敏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和 《规范意见》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