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2年4月12 日在公司 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 其中一名董事全权委托杨炳煜先 生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 名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通过了《公司2001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02年财务预算报告》。
    5、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97170030.7元, 主营 业务利润42618937.51元,实现利润总额25870676.74元,减去少数股东权益- 25068 .94元,按33%计征企业所得税8105649.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6506.93元后, 可 供分配的利润17866603.24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盈余公积和5% 公益金共计 2668514.45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5198088.79元。董事会提议, 将其未分配利 润以2001年末公司总股本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0万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5股。剩余1198088. 79元全部转入下年度。
    以2001年末公司总股本7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 股。
    6、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拟在2002年度结束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2002年利润分配将以现金股利为主,其比例不低于50%。
    3)公司2002年度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0%。
    4)2002年度公司预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分配政策为预计方案, 公司董事会可视公司赢利情况和公司发展对资金的 需求进行调整。
    7、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8、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草案》(见附件)。
    9、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0、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11、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12、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3、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
    14、通过了《关于增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要求, 公司董事决定在公司建立董事制度并增设2名独立董事,经公司一届董事会提名, 推 荐杨瑞龙先生、刘力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简历、独 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会附件)。本议案尚需中国证监会进行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如无异议,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会研究,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45600元的津贴。
    16、通过了《关于增加壹名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葛光明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葛光明先生简历见附件)
    17、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 决定继续聘任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 构。其报酬为每年20万元。
    18、决定于2002年5月16日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2年5月16日上午9点
    (2)会议地点:本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期限:壹天
    (4)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1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8)审议关于增设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3、参加人员
    (1)2002年4月30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亲自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及时间
    (1)国家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 工商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02年5月8日
    (4)登记地点:湖南省浏阳市金沙北路369号三楼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会期壹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电话:0731-3620966传真:0731-3620966
    (4)联系地址:湖南省浏阳市金沙北路369号
    邮政编码:410300联系人:唐和平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2日
    附葛光明先生简历:
    葛光明,男,196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 ,曾在浏阳市文家市镇二中任教导主任, 浏阳市第十一中学团委书记,浏阳市文家市区岩前乡人民政府党委委员,浏阳市政府 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市容股股长,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浏阳市高坪乡 人民政府乡长、党委书记。现任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瑞龙先生、刘力先生为湖 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 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做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南 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 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2日于浏阳
     拟聘独立董事个人情况简介
    杨瑞龙先生,45岁,中共党员。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 位,曾赴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丹麦奥登塞大学访问进修。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 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市政府顾问,北京市经济学总会常务理事。 已出版了《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当代主流企业理论与企业管理》、《股份公司 国际惯例》、《企业治理结构国际惯例》等专著。曾先后获经济学最高奖———第 八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 贴。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瑞龙,作为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瑞龙    2002年3月18日于北京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拟聘独立董事个人情况简介
    刘力先生,47岁,中共党员,1984年毕业北京大学,1987年-1990 年先后在比利时 天主教鲁汶大学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财务与金 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北京 金融学会理事。主要著作有《财务管理学》、《股份公司财务管理》、《证券投资 学》(合著)等。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力,作为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力    2002年3月18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