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众联评报字[2005]第066号
    【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浏阳花炮”)的委托,对“浏阳花炮”拟收购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黄茅镇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对委估土地使用权在2005年7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评定估算。
    本项目资产评估目的是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为“浏阳花炮”拟收购该资产提供价值参考或咨询。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现行经济政策及规范化要求,以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为基础,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及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原则;公正、客观、科学地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之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依据评估特定目的和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以及评估对象资产特征,本次采用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黄茅镇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出让用地244,814.1平方米、租赁使用的集体土地234,101.14平方米。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了验证审核;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实地勘察、核对;对土地使用权证、出让(租赁)合同进行了核实;对公开市场的价格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对比、分析,按照评估工作的规范要求,我们已经完成了资产评估必要实施的工作程序。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浏阳花炮”委托评估的位于宜春市万载县黄茅镇于宜春市万载县黄茅镇国有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44.814.1平方米在在2005年7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价值为¥20,191,520元、集体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31,401.14平方米在2005年7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价值为¥867,755元,合计¥21,059,275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零伍万玖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本报告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本报告仅供委托人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也不得用于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胡家望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张曙明 杨涛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