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11名董事均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决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决议通过关于为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2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加工、销售大米。2006年度需收购原料150万吨,按每斤平均价格0.85元计算,共需资金25.5亿元,其中约17亿元需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协商,同意贷给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一年期贷款2亿元,需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0亿元(截止2004年12月31日),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在所涉及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前提下,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宜: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单项贷款、抵押、质押、担保;购买、出售或置换资产等资产重组。”的规定,本次担保金额为2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决议通过关于为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7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加工、销售大米。2006年度需收购原料150万吨,按每斤平均价格0.85元计算,共需资金25.5亿元,其中约17亿元需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经与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融通支行协商,同意贷给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一年期贷款7亿元,需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0亿元(截止2004年12月31日),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单笔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值10%的投资、担保、贷款、资产处置等应报股东大会批准。”的规定,本次担保金额为7亿元,本议案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