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7月4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8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姜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决议通过关于选举姜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决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由以下人员组成:(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于逸生、委员程国强、丁元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程国强,委员戴谟安、赵广民;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戴谟安,委员朱小平、王有国;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小平,委员于逸生、王金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决议通过关于聘任于洪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决议通过关于聘任史晓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决议通过关于聘任陈玉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高建国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决议通过关于聘任赵义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决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董事长、总经理年基薪8万元;监事会主席年基薪7.2万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年基薪6万元。其中: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年基薪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戴谟安、程国强、于逸生、朱小平先生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及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独立董事就此对本次董事会所作聘任决议发表“同意”意见。
    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简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七月四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简历
    姜夏,男,汉族,1948年生,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1965年7月在友谊农场七分场工作, 1976年10月始先后任江川农场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副场长、场长,红兴隆分局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局长,集团公司绥化分公司总经理,1999年12月始任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经理、书记。
    于洪洲,男,汉族,1947年生,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1968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海伦农场革委会副主任、场长,绥化分局生产处处长、外经办主任,绥化分局副局长,佳木斯肉联厂厂长,2000年8月始任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4月始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玉林,男,汉族,1964年8月生,大学文化,经济师。1979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农业技术员、农场副场长、场长等职;2002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史晓丹,男,1960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在红兴隆分局环保办、开发办任科员,1987年9月始任农垦总局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副主任,体制改革处副处长,1998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高建国,男,1972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94年8月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参加工作,历任农垦总局财务处科员、科长;1998年11月起至今在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4年10月任公司总会计师。
    赵义军,男,1973年5月生,大学文化,会计师。1993年9月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财务处参加工作,1998年11月起至今在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