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于2004年5月25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8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6人,因故未能到会的董事程国强、张广勤、郭维和、邹积慧、付连祯分别委托到会的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孙勇才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决议通过本公司关于向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派遣董事、监事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在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所持股权比例,派遣赵建军、史衍军、罗晓青、高建国、于洪波作为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派遣李前亮、王洪全作为监事会成员。
    2、决议通过本公司关于向“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董事、监事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在“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权比例,派遣于宝厦、邱树武、陈玉林、祖小力作为“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派遣姜秀奇作为监事会成员。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