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9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钟国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决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决议通过本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决议通过本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尚无发现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通过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账目清楚,会计核算、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管理均符合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可靠。
    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投向和投资方式的调整,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董事会决议程序合法,进行以上调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能为公司取得更好的回报,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公司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均签订一系列合同及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正常的商业往来进行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或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3、决议通过本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