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10000万元(共一笔)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0000万元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2月28日召开了本公司第四次总经理办公会议,本次会议纪要通过了为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业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为米业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南岗支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担保。
    米业公司于2004年3月8日同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南岗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中银哈南商北大荒2004年借字第001号”的人民币借款合同(短期)。借款总额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2个月(自2004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8日止);借款用途为支付水稻原料款;借款利率为年率5.0445%。为此,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南岗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中银哈南商北大荒2004年保字第001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28号地王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胡成真
    经营范围:水稻生产加工、销售;稻米副产品及副产品的再利用,稻谷和粮油的购销,生产经营稻米相关产品的科研、开发以及生产经营;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98.55%股权。
    总资产:111,896.23万元;净资产:48,367.43;销售收入:24,596.99万元;净利润191.02万元。(截止2003年7月31日)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2004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8日;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总经理办公会议意见
    总经理办公会议认为:本公司作为“米业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担保额度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决定权限(公司净资产的3%),同时考虑到米业公司为本公司的绝对控股子公司,且此项贷款为米业公司生产经营所急需,因此,同意为米业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南岗支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4年3月15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均为本公司向米业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借款合同(中银哈南商北大荒2004年借字第001号)
    2、保证合同(中银哈南商北大荒2004年保字第001号)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