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 第十二号》的规定,现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程公告如下: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2006年8月3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已于2006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由于本公司为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A股上市公司,根据《商务部、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股权变更事项需得到商务部的批复。本公司已于2006年8月11日、8月18日披露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进程的提示性公告。目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仍处于国家商务部审批之中,公司股票需继续停牌。
    公司将努力争取早日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复,并及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联系股改方案的实施事宜,争取公司股票早日复牌。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