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4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2004年1月31日本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同意设立新一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并批准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组成该委员会的决议,经向主要股东方作征询和沟通,同意由姚方、赵柏礼董事及徐向华、谢荣、王新奎独立董事组成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并由王新奎独立董事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
    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董事及总经理考核标准及薪酬激励政策和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聘任的其他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及薪酬激励政策和方案授权总经理确定和操作(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公司独立董事王新奎先生、谢荣先生、徐向华女士对上述议案均投赞成票。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