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本公司股东达能亚洲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于2003年11月18日与本公司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现就本公司国家股变动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目前,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和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同为本公司登记股东,分别各持有本公司25,059,142股股份,该等股份分别各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85%,合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7.7%。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性质为国家股,达能亚洲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性质为外资股。根据达能亚洲有限公司与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25,059,142股股份以人民币121,035,655.90元的价格转让给达能亚洲有限公司。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达能亚洲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主要股东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后,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50,118,28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7%,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上述国家股股权转让的生效需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国家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