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02年上半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7元(含税),下半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0元(含税)。
    ●2002年下半年度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0元。
    ●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10日
    ●除息日:2003年6月11日
    ●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17日
    根据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的《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分红派息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02年上半年度税后利润提取各10%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扣除当期各盈利子公司应留存的法定公积金(10%)和法定公益金(5%)、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4,067,642元。以2002年6月30日股本501,182,8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470元(含税),共计73,673,879元,其余393,763元结转下半年度。
    2、根据公司于2002年7月29日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承诺,自2002年7月1日起公司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本公司2002年下半年度税后利润提取各10%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扣除当期各盈利子公司应留存的法定公积金(10%)和法定公益金(5%)、加上半年未分配利润后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0,311,546元。以2002年12月31日股本651,182,8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计65,118,285元,其余35,193,261元结转以后年度。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10日
    2、除息日:2003年6月11日
    3、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17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1、2002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对象为截至2002年6月30日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2002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对象为截至2003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1、2002年上半年度利润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2002年下半年度利润:
    ●对流通股个人股东,本次分红派息由本公司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0元。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及外资股的现金红利不扣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0元。
    ●流通股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流通股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国有法人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
    ●国家股、社会法人股及外资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事项
    地址:上海市吴中路57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201103
    电话:021-54584520
    传真:021-6401333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提案五: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