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05年2月25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千岛宾馆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林连生监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三名监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2004年度董事工作报告》;
    2、同意《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同意《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4、同意《2004年度分配预案》;
    5、同意《公司章程修正案》;
    6、同意增设安全环保管理部;
    7、同意在阿根廷设立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四次监事会
    二00五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