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2年4月28日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通知:阿根廷贸易国务秘书处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草甘膦及相关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本公司于2002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已公告)。此后本公司对此案予以积极应诉。
    近日从本公司委托的代理律师处获悉,阿根廷政府内务部法莱德兹先生签发2004年第28号公告:阿根廷政府终止对自中国进口的草甘膦及相关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不征收反倾销税(该公告于2004年2月3日在阿根廷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告)。
    草甘膦为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阿根廷市场为本公司草甘膦主要市场之一,该反倾销诉讼的胜诉对本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有着积极的作用。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