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10月11日下午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千岛宾馆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伟主持,全体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就以下事宜作出决议:
    一、通过《设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议。经审议、投票表决,8名董事一致同意设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由杨瑞龙、李伯耿二位独立董事及林加善董事三人组成(三名委员简历分别在2001年11月24日和2002年4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并一致同意该委员会推荐选举杨瑞龙同志为主任委员。
    二、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决议。经审议、投票表决,8名董事一致通过《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决议。经审议、投票表决,8名董事一致通过《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
    四、通过《变更坏帐计提方式》的决议。经审议、投票表决,8名董事一致通过《变更公司坏帐准备计提方式》的决议,自2003年1月1日起,由现在按公司期末应收帐面5.1%比例计提坏帐准备,改为按应收帐款帐龄分析法(具体比例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确定)。
    五、通过《向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决议。经审议、投票表决,8名董事一致通过向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与该公司职工持股会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499.39万元,其中本公司1402.64万元,占93.55%,该公司职工持股会96.75万元,占6.45%。由于该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现总资产为1.3亿元,净资产4300万元,资产负债率达到67%以上,原有注册资本金相对生产经营规模偏低。为此,该公司董事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700万元,以每股2.2元溢价增资,累计增加资金1540万元。由于该公司职工持股会放弃优先认购权,本公司经董事会决定,出资1540万元,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新增的700万元注册资本金。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增资后,本公司占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95.6%.的股权。该增资行为尚需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变更方为有效。
    六、通过《授予董事长投资决策权限》的决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投票表决,8名董事一致通过了《授予董事长投资决策权限》的决议。既授权董事长在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资金状况许可的条件下,不超过5000万元的短期投资决策权限(含认购国债、投资股票及延伸品、委托理财等)。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