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2年4月28日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通知,通过称:“阿根廷贸易 国务秘书处2002年4月17日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草甘膦及相关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涉案产品税则号为:2931.00.32,2931.00.39,3808.30.23,3808.30.29。凡在 2001 年至2002年第一季度内对阿根廷出口过上述产品的企业和生产这些出口产品的企业 均为涉案企业。
    草甘膦为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阿根廷市场是本公司南美市场的一部分。 对 此,本公司已作好积极应诉的准备和产品营销策略的调整,由于涉及此案, 可能会对 公司本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