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次监事会于2007年3月23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千岛宾馆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赵益明监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三名监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同意《2006年度董事工作报告》;
    3、同意《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同意《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06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同意《2006年度分配预案》;
    6、同意公司2007年度投资计划;
    7、同意公司《章程》修正案;
    8、同意《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9、同意2007年度公司与传化股份产品关联交易事项;
    10、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费用列支事项;
    11、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12、同意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