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69号文件,本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未能获得核准。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再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