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公司将于近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8月19日上午9时在巩义市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了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洪恩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受董事长的委托,总经理马路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3,973人,代表股份161,662,967股,占公司总股本70.71%。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968人,代表股份42,106,08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8.6%,占公司总股本的18.42%。
    参加本次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中,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表 3,811人,代表股份38,729,757股,占公司流通股本的35.5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表157人,代表股份3,376,323股,占公司流通股本的3.1%。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5年7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股数所占比例(%) 全体股东 161,662,967 152,733,899 8,748,116 180,952 94.48 其中:流通股东 42,106,080 33,177,012 8,748,116 180,952 78.79 非流通股东 119,556,887 119,556,887 0 0 100
    参与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姓名 所持股份数额 表决情况 廖致慧 421,400 同意 张玲 400,000 同意 张继宪 378,560 同意 张全忠 352,027 同意 魏淑君 327,181 同意 吴红 326,555 同意 周小勇 314,758 同意 林志杰 311,200 同意 张朋德 300,000 同意 张忠尧 295,750 同意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程晓鸣律师、田云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