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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二年十月九日上午在河南省巩义市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7125.3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7%,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洪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12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12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12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通过了《公司增加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2002年8月28日第23版)
    同意712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薪酬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2002年8月28日第23版)
    同意712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通过了《公司采用320KA超大容量预焙槽技术建设10万吨电解铝工程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2002年8月28日第23版)
    同意712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通过了《公司向中行申请出具4.8亿元人民币长期贷款承诺函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2002年8月28日第23版)
    同意712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通过了《公司与巩义市中亚铝型材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2002年8月28日第23版)
    非关联股东同意1148.69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关联股东豫联集团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9、通过了《公司与巩义市怡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2002年8月28日第23版)
    非关联股东同意6998.9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关联股东巩义市怡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宪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田云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