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05 年8月19日召开。公司于2005 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并于2005年7月25日、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分别刊登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第一次催告通知和第二次催告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第三次催告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宋全启先生就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和审议事项:
    现场会议时间:2005年8月19日9: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8月15日至2005年8月19日,具体为每日的
    9:30~11:30和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巩义市宾馆三楼会议室
    2、会议审议事项:审议《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05年7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次催告通知》。
    二、征集对象和时间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8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5年8月13日至2005年8月18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全文详见2005年7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6日
    附 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公司/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全启先生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05年8月19日召开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以下投票指示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对独立董事的全权为投。)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05年 月 日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其法人资格证明):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签字,法人股东加盖法人资格证号):
    签署日期: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