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在巩义市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政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讨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