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1日在北京西苑饭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崔宗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登封市金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共同组建“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的《供用电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