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3月17日在河南省巩义市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崔宗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国电中孚巩义热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