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已与中国科学院达成科技创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同意在中孚实业逐步建设国家级“节能减排示范基地”。
    公司经核实,对有关情况澄清如下:
    1、2007 年4 月下旬,中国科学院能源处、材料化工处等技术人员到我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双方均有意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领域进行合作,但目前尚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建设国家级“节能减排示范基地”的事宜,公司将继续关注双方合作进展的情况,如双方合作有实质性进展或重大突破,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我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