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马治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2006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4、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2006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6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项;
    3、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供用电协议>的议案》;
    六、《公司与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用电协议>的议案》;
    七、《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额度担保的议案》;
    八、《续聘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九、《公司2007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