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 年6 月1 日公布重大事项公告,其主要内容包括本公司于2007 年5月28 日与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药业集团)及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内容其中第一项称:华西药业集团在2007年6 月6 日之前支付本公司130,000,000 元的款项后,本公司及叶湘武、岳巍、郎洪平三位自然人同华西药业集团于2005 年12 月18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仍未收到该笔款项。经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查询,获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07 年6 月5 日收到北京新凤凰城房开公司代华西药业集团偿还的上述130,000,000 元的银行汇票,但是由于银行解付原因,此款尚未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银行帐户。
    公司正积极跟进该事项,并保留进一步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 年6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