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自5月30日、31日、6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价异动。本公司依据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程序,现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核实事项说明:
    (一)、经向公司第一、二大股东窦啟玲女士、叶湘武先生进行询证,未存在有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未存在有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成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