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溪股份")于2006年1月4日刊登了《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于1月12日刊登了《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于1月16日刊登了《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上述公告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4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20日-1月24日期间交易日的每日 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延安北路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进行表决以现场表决为准。流通股股东可以亲自、委托征集人或委托其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在现场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止于 2006 年1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与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1月19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初次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6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文件;修订方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06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文件。)
    本方案需要进行类别表决,即方案获得批准需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除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本公告附件1的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6年1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 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 授权委托书,于 2006 年1月19日-1月23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5:00 到福建省漳州市延安北路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时间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 书),并注明"相关股东会议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延安北路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书面回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延安北路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曾凡沛先生 陈敏娜小姐
    邮政编码:363000
    电话:0596-2072091
    传真:0596-2072136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592 龙溪投票 1 A股
    注:深交所市值配售持有龙溪股份的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投票代码为363592。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龙溪股份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龙溪股份"A 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代表意向 738592 龙溪投票 买入 1元 1股 同意 738592 龙溪投票 买入 1元 2股 反对 738592 龙溪投票 买入 1元 3股 弃权
    2、股权登记日持有"龙溪股份"A 股的深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代表意向 363592 龙溪投票 买入 1元 1股 同意 363592 龙溪投票 买入 1元 2股 反对 363592 龙溪投票 买入 1元 3股 弃权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 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