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已于2005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了《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5?00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稿)、《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号)、《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3月25日发布的《2004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十二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53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3%)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关于200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五个议案的提案(提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4月11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八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均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阅看了会议议案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均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200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五个议案的提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05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即200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下列五个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备查文件:
    1、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关于200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五个议案的提案。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