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补充协议》。我公司于2001年3月30日与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永轴”)工会签订了单方增资永轴协议书,拟于我公司成功发行A股后对永轴单方增资1亿元,增资以2000年12月31日永轴经审计净资产值为依据,按1:1的价格投入。我公司于2002年7月22日成功发行5,000万A股,实际发行时间比原计划推迟,资金实际投入永轴时间距协议签订时间较长,情况变化较大,据此对原增资协议相关条款根据变化的情况签订补充协议予以修正。该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增资资金根据永轴公司技改进展和资金需求分期到位,首期增资6,969万元;增资作价依据调整为以2002年12月31日永轴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依据,按1:1的价格投入,即:2002年12月31日永轴经审计净资产为26,195,647.30元,扣除分红831,600.70元后,净资产为25,364,046.60元,注册资本为2,472万元,则每一单位注册资本净资产值为1.026元,增资6,969万元中6,792.40万元记为注册资本,其余记入资本公积。
    永轴增资前后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如下:
增 资 前 本次增资(万元) 增 资 后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注册资本 2,472.00 100% 6,792.4 9,264.40 100% 龙溪股份 1,387.53 56.13% 6,792.4 8,179.93 88.29% 漳州国投 1,084.47 43.87% 0.0 1,084.47 11.71%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