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长会师函字(2006)第112 号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经审计的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的关联方占用贵公司资金情况及贵公司200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我们的核查是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进行的。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全部材料,包括原始合同或协议等资料或副本资料、会计凭证与帐簿记载、会计报表、有关实物证据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上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对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相关调查、核实并出具专项说明。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查阅有关资料、会计凭证、核对会计帐簿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账面无应收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二、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帐面记载的应收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930.49 万元(注:该占用资金余额已在合并报表中抵销)。三、经审核,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无对外违规担保的情况。附件:上市公司200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 年4 月27 日
    附件一上市公司200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