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3月16日在北京同方科技广场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5人,殷晓莅监事委托李华监事参加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02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通过2003年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于2002年12月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进行换届。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拟由3名监事组成。本届监事会拟推荐李华先生、韩美兰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饶兰秀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监事候选人及饶兰秀简历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审计,对公司2002年年度会计报表确认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2002年年度会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进行。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的价格进行交易。双方通过订立关联交易承诺函明确了各自的关系。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李华先生:1960年11月生,南昌大学本科毕业,工程师。曾任南昌市工业技术开发中心助理研究员、团总支书记,曾获南昌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现任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韩美兰女士:1947年5月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清华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北京清华人工环境工程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第一届监事。
    饶兰秀简历
    饶兰秀女士:1958年4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1996年-1998年任江西清华泰豪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第一届职工代表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