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华置业")曾于2005年4月21日与江西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康富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大华置业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8,703,339股转让给康富投资(相关公告刊登于2005年4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2005年8月12日,上述股权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至此,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江西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持有本公司18,703,339股,持股比例为9.37%。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