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从6月17日起以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江西清华泰豪三波电机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江西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限一年。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出资1980万元,出资比例为99%),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1441.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45%。
    同意公司为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第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出资4500万元,出资比例为90%),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3209.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99%。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500万元,占公司2004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7.84%,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该议案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