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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G泰豪 项目:公司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2005-04-22 打印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第三大股东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华置业”)通知,大华置业于2005年4月21日与江西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康富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该合同,大华置业向康富投资出让所持有的全部本公司法人股18,703,33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9.37%)。此次股东持股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大华置业原质押的本公司法人股5,816,051股,已于2005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 称: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股票代码:60059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 称: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号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号

    邮政编码:330029

    联系电话:0791-8110330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5年4月21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转让的股份为法人股,其转让不涉及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股权转让合同经合同各方签署后生效。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大华置业                     指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康富投资                     指江西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泰豪科技                     指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大华置业
    出让方                       指大华置业
    受让方                       指康富投资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             指出让方向受让方协议转让持有的泰豪
                                     科技18,703,339股法人股的交易
    股权转让合同                 指大华置业于2005年4月21日就协议
                                     转让泰豪科技18,703,339股与康富投
                                     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
    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法定名称: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号

    3、注册资本:50,000,000元

    4、营业执照号码:3600001131427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

    7、经营期限:自1998年4月22日至2010年4月22日

    8、股东名称:江西大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电话:0791-8110330

    10、传真:0791-8104780

    二、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殷晓莅(自然人)
           |
江西大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大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大华置业第一大股东,出资2750万元,占大华置业注册资本的55%。其最终控制人为殷晓莅。

    三、董事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其他公司兼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公司任职 职
殷晓莅   中国  江西南昌     无                 董事长   无
邓勇超   中国  江西丰城     无                 董事     无
董武荣   中国  江西丰城     无                 董事     无
万征     中国  江西南昌     无                 董事     无
殷晓葭   中国  江西南昌     无                 董事     无

    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大华置业没有持有和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本次持股变动前,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泰豪科技法人股18,703,339股,占其已发行股份的9.37%,是泰豪科技第三大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泰豪科技的股份,不再是泰豪科技的股东。

    二、本次持股变动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05年4月21日与康富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该合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康富投资协议出让所持有的全部泰豪科技法人股,合计数量为18,703,339股,占泰豪科技已发行股份的9.37%。上述股份性质转让后没有发生变动。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经合同双方一致协商确定为2.11元/股,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39,464,045.29元。

    三、本次股权转让没有任何附加特殊条件和补充协议。

    四、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泰豪科技的负债,或者损害泰豪科技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05年4月20日将所质押的泰豪科技法人股5,816,051股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时,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泰豪科技的股份不存在包括质押、冻结在内的权利限制。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前最近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泰豪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前最近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泰豪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殷晓莅

    签署日期:2005年4月21日

    第五章 备查文件

    一、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二、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 称: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股票代码:60059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 称:江西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道125号

    通讯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道125号

    邮政编码:330029

    联系电话:0791-8102660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5年4月21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转让的股份为法人股,其转让不涉及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股权转让合同经合同各方签署后生效。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康富投资                     指江西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华置业                     指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泰豪科技                     指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康富投资
    受让方                       指康富投资
    出让方                       指大华置业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             指出让方向受让方协议转让持有的泰豪
                                     科技18,703,339股法人股的交易
    股权转让合同                 指大华置业于2005年4月21日就协议
                                     转让泰豪科技18,703,339股与康富投
                                     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
    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法定名称:江西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道125号

    3、注册资本:5,000,000元

    4、营业执照号码:3600001132901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行业投资及管理服务;咨询服务。

    7、经营期限:自2005年1月10日至2055年1月9日

    8、股东名称:左文才、黄建华

    9、电话:0791-8102660

    10、传真:0791-8102660

    二、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左文才(自然人)         黄建华(自然人)
         |                        |
         --------------------------
                      |
        江西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左文才和黄建华为康富投资的股东,分别出资250万元,各占康富投资注册资本的50%。

    三、董事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公司任职  其他公司兼职
左文才  中国   江西南昌    无                 执行董事  无

    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康富投资没有持有和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本次持股变动前,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泰豪科技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泰豪科技法人股18,703,339股,占其已发行股份的9.37%。

    二、本次持股变动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05年4月21日与大华置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该合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受让大华置业所持有的全部泰豪科技法人股,合计数量为18,703,339股,占泰豪科技已发行股份的9.37%。上述股份性质转让后没有发生变动。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经合同双方一致协商确定为2.11元/股,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39,464,045.29元。

    三、本次股权转让没有任何附加特殊条件和补充协议。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前最近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泰豪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前最近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泰豪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江西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江西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左文才

    签署日期:2005年4月21日

    第五章 备查文件

    一、江西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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