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2005年4月12日召开的2005年第4次工作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本公司增发不超过5,000万股A股的申请已获通过。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