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相关股东单位通知,获悉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34,896,310股,分别转让9,979,262股给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转让14,937,786股给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9,979,262股给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各方已于2004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至此,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持有本公司58,834,098股,持股比例为29.48%;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持有本公司53,323,728股,持股比例为26.72%;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持有本公司18,703,339股,持股比例为9.37%。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