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从12月16日起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培育、扶植高科技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实现资本高效增值,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南昌市相关单位共同投资设立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创投公司”)。创投公司的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1.2亿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5%。创投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为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管理等。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创投公司设立事宜。
    以上议案全票通过,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